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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社会学研究 | 潘绥铭《神秘的圣火——性的社会史》

潘绥铭 性研究ing 2021-03-12

编者按


“许多问题由此而来。例如,如果男女同性恋问题被忽视,分层理论将会怎样?女同性恋者的社会流动模式是怎样的?这些模式是如何与种族、年龄、宗教及其他因素交叉在一起的?如果将同性恋因素考虑在内,对市场结构分析会产生哪些影响?对消费研究会产生什么影响?对教育会产生什么影响?对社会老年病学会产生什么影响?我们需要从性差异的角度重新考虑整个的研究领域。许多社会学研究视野的狭隘程度真是令人震惊!”(斯泰恩、普拉莫,2000:163)

       

2019年,性研究ing推出了“性社会学研究文献回顾”栏目,介绍了近年来发表在中英文期刊上的部分性研究文献以及中国大陆的部分性研究硕博学位论文,共计推出了4期Culture, Health and Sexuality 英文文献编译、4期中国大陆期刊文献选编和7期中国大陆硕博学位论文选编(详见公众号首页-正在连载-性社会学文献汇编)。


2020年,我们将在介绍会议论文及其他重要原创性研究成果之余,继续着手资料库建设工作,希望能为学术研究提供更多的检索便利,也方便感兴趣的读者进一步了解中文的研究语境。本年度,我们将着重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人员迄今为止出版(或未正式出版)的所有书籍(包括教材、文集、专著和译著等)。之前已介绍教材和文集部分详见公众号首页-正在连载-性社会学文献汇编-教材/文集。若无特殊情况,我们将以每周两次的频率更新上述书籍的基本信息、目录和精选内容。敬请期待。


本期介绍的是由河南人民出版社于1988年6月出版的《神秘的圣火——性的社会史》,作者潘绥铭。本书为内部发行,归属妇女研究丛书系列(李小江主编)。





《神秘的圣火——性的社会史》


作者:潘绥铭

时间:1988年6月

出版社:河南人民出版社




目录


第一章 序与论——对性历史的思考最含混的常识:性是什么?

生理、社会、心理:性的三种存在

内动力:性系统内的基本矛盾

性的定格:历史横剖面上的性存在

想当然:误解性历史的三种认识模式

性历史的既存趋势与预测


第二章 人与兽——人类性进化的最初历程

最丑,却最优:性器官与性交的产生

最羞,却最伟大:人类性交方式的巨交

最不显眼,却最重要:发情期的消失

最不可思议,却最必然:人类性活动的新特点


第三章 男与女——性进化的根本原因

生产·生殖·生长:人类基本生存模式的产生

性进化:生态·人·社会的纽带

冒犯达尔文:对几种性进化理论的批评


第四章 火与冰——原始性崇拜与性禁忌

伊甸园中的圣火:原始性崇拜的表象

性崇拜真是崇拜性吗?

性禁忌之首:乱伦禁忌,对谁?为什么?


第五章 失与得——农业文明中的基本性道德

新供养制与婚姻对性的统治

新生态环境与性的“唯生殖目的观”四条基本性道德的整体表现

其实,它们就是一次“性解放”


第六章 精与血——男性主宰性活动的由来

1对8500的战斗:生殖中男女角色的倒换

从敬畏到厌恶:月经期禁忌的由来与意义

“阴冷”:女性性权利的丧失

性构造差异是女性特殊心理之源吗?


第七章 贞与耻——财产式婚姻对性的扭曲

婚姻垄断网的五条纲
处女膜崇拜与商品保值
女性商品的流通:妓女的起源
从裸体说到月下老:人的性羞耻心何来?


第八章 正与反——唯生殖目的论与“性反常”

性的客观直接目的:生物进化中的论据

唯生殖目的论是如何产生的
“性反常”的标准何来?
“性反常”的成因何在?


第九章 违与乐——古代希腊罗马的性快乐主义生活

父权家庭的初建与危机
女奴、妓女、妻子的趋同
丰富与异变:违背生殖目的的性实践

性观念:一种人生哲理与社会思潮


第十章 美与爱——古典艺术中性的映象

裸体美:性的旋律性的心理美
性与爱的统一


第十一章 罪与罚——性与宗教的一般关系

性与神同源

性为什么能被宗教所容所用?

性本身的宗教化
高级宗教为什么又转向性禁欲?


第十二章 伤与痂——基督教性禁欲主义理论的形成

《旧约》:对性的相对宽容
罗马的衰亡:性禁欲主义的社会心理基础

早期教父与《新约》:“性即罪”理论的成型


第十三章 禁与漏——基督教性禁欲主义的实践义的实践

反婚姻主义:教士独身制
修道与苦行:性受虐狂
迫害女巫:女性背负的十字架
中世纪娼妓:宗教与社会的安全阀肉体禁欲:日常性生活中的宗教准则


第十四章 种与芽——文艺复兴前后新的性与爱

圣母崇拜:女性新的形象
骑士与官廷:浪漫爱情的产生与发展

坦率:独特的性风尚


第十五章 灵与肉——16-18世纪性的精神禁欲主义

新教对性改革了什么?
精神禁欲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拉丁美洲:天主教禁欲主义的传播

美国:清教精神欲禁主义的首要阵地



精选内容



第六章 精与血——男性主宰性活动的由来


孩子并不是被称为母亲的人所生,她只不过抚育播下的种籽。孩子为父所生,母亲只保存果实……

——古希腊戏剧《俄瑞斯忒斯》


男女不平等的起源,至今仍是一个不解的历史之谜。19世纪以来,除掉宗教呓语和“男子汉宣言”式的歪论不算,主要有这样几种解释:


性选择造成的生理差异,使女性不宜于参加狩猎生产,便从事家务劳动,与社会生产隔绝,结果地位也就低下了。


此论有三处不能自圆其说:


1.“男强女弱”只是在农业文明以后的社会中特别明显,原始渔猎民族的女性,大多与男性同样强壮有力,至少相互差异没有文明人那么大。


2.性别分工产生于狩猎时期,但母系社会也恰恰是此时,并无男女不平等。


3.大多数农业社会中的劳动者,都是夫妻共同参加农业生产,至少也由女性负责养家畜家禽,何以仍然男女不平等?由此可见,男女体力的大小和性别分工,都没有立即和直接造成男女不平等。一定还有一个什么因素在其中起了作用。


有人解释说,在性别分工中,女性采集和抚养后代,因此培养出温柔善良的性格气质,而男性则由于狩猎和征战变得刚烈凶暴。于是,在某个历史时期,男性推翻了女性为中心的母系社会,建立了数千年来的男权统治社会。这种“性别斗争”的理论,在西方一些激进女权主义者中很流行。的确,性别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在历史上始终或明或暗地存在,但仅仅是性格和精神力量,就能改变或者造就某种全社会的体制吗?必然还有更深刻的客观力量在推动。


有人从生理出发,认为女性在怀孕和生殖中依附男性,加上生育中死亡率高,削弱了女性的整个社会地位,这也有道理。在地球上100万种动物中,唯有人类在分娩中有阵痛。这是因为人的头颅容量增长太快,现代人是370万年前的人的2倍。而女性骨盆却很少再增大、增宽,尤其是直立行走使它不可能再增大。结果,数百万年来,难产一直是女性死亡的重要原因。民族学家马林诺夫斯基还专门写了一本书《女性的生理悲剧》。但是,生殖中的困难与痛苦的程度,是由社会文化背景决定的。在许多狩猎或者游牧民族中,女性怀孕和产后照样从事原有活动,影响极小。农妇产后不休息也是常事。现代女性也可以在孕产期内工作,甚至参加体育比赛。因此,这更像是男女不平等的结果,而不是其原因。


最近有人从性学上解释,说男性早在几百万年前就发现了自己的性快感与性高潮来源于阴茎,而女性直到本世纪20年代才初步发现阴蒂的功能,而且直到目前还争论不休。因此,女性被认为是没有或者缺乏性欲,也就丧失了她们在婚内与家内的地位。这种说法好在强调了女性性权利对整个女性地位的作用,但并没有说清,女性性权利是如何丧失的。这绝不是性兴奋区发现早晚的问题,因为原始女性与男性一样,有权利也有能力主动发起性行为,并经常在性生活中居主导地位。这种权利和能力的丧失,也是男女不平等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什么是呢?作者不敢企望一举解开这个千古之谜,只想从性的发展的角度探讨,既可补充前人之说,同时也就讲清了农业社会中男权主宰性活动的基本道德的来源。



1对8500的战斗:生殖中男女角色的倒换


中国古典小说《醒世恒言》中,有一个《汪大尹火焚宝莲寺》的故事。大意是说,宝莲寺的和尚们宣称能使人得子,骗得众多妇女来寺中留宿。其实是和尚夜半自暗道中来,伪托金刚,奸污妇女。事发后,官府烧了宝莲寺,受辱妇女纷纷自杀,所生子女也被其夫或杀或弃。


后人读到这里,总是笑话那些妇女和其夫的愚昧,求子不求“送子观音”,却要去和尚庙,难道不知道和尚是男人,男人可以“种”下子女吗?


是啊,怎么会不知道呢?那些被骗奸的妇女,不也相信是“金刚(男性!)托梦”吗?不但中国,世界上几乎每一个文明民族都有向男神求子的风俗,即使求女神(如送子观音),也必须是有夫之妇才灵。


问题就在这里。人类从什么时候起,认识到男性在生殖中的作用?发现性交与怀孕的必然联系?产生“父精母血”的观念?


这恐怕是个谜中之谜。它的绝对年代很难精确断定,但我们可以从古老神话和民间习俗中做出推测。


“神话是从未发生过的,但又是始终存在的东西”(古罗马史学家萨鲁斯特)。古印度神话中,雄雌同体的神阿格吉齐斯,已经不象最古老的创造神那样“自裂其体”了,而是割下自己的男性生殖器,抛在地上,生出巴旦杏树;女人吃了就怀孕生子。这里虽然还有“喂食”的残余,但是却必须经过“种”与“收”这两个环节了。在古埃及神话中,发明农业的神奥西瑞被别的神杀死,尸体被切成40块散落各地。其妻全都收拢起来,只缺男性生殖器,于是用木头造了一个,照常生育,因而崇拜之。


看,这里不但有了农业,还有了夫妻。再晚一些的古希腊神话中,主神赫尔墨斯本身就是一个男性生殖器的形象,他代表着宇宙的生殖力。后来他又把职责委托给山羊,说:“由山羊代替我使妇女们生殖后代吧。”男性在生殖中的地位已经确立。


巴比伦的农业神传到希腊,变成司花之神阿多尼斯,他与母亲神阿芙洛狄特结婚,给大地带来丰产。因而古希腊人在收获后必须到他俩的神庙中去感恩。婚姻、生殖、农业,就此紧紧联系在一起。


民间习俗中的表现就更明显了。萨尔瓦多的皮佩利人和穆斯奎基印第安人,都相信播种时必须伴以性交,因此性交庆典总是安排在播种开始前一天。非洲班图人的农业节日叫“巴克楚斯”,也以自由性交为主要内容。古希腊的艾勒夫辛城则继承公元前4,000年的农业神话,在小麦成熟前,把女祭司带到地窖中,由农民们轮流从事神圣的性交,否则不会丰收。此习俗一直传到公元5世纪。与此类似的习俗或其遗迹,我国许多少数民族的婚俗中也可见到。例如侗族的“月堆华”(三月三),苗族和彝族的“跳月”(初春或暮春)、瑶族的“放牛出栏节”(正月初一到初三)等等,都是把性交或者求爱与播种耕作时间安排在一起。


这样,问题就比较清楚了。人类懂得性与生殖的关系,懂得男性的生殖功能,是由于农业生产和对偶婚姻这两方面的作用造成的。


大约一万年前,人类开始进入定居的农业社会,此前或同时还有驯养业向畜牧业的发展。农业生产中,人们不象采集时期那样,仅仅关心果实,而要了解“种”与“收”的过程。尤其要关心种籽。于是产生“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认识,即,种籽是关键,土地与气候倒是其次的。驯养业向畜牧业的转变也很重要。驯养仅仅是把活捉的动物饲养一段时间,以后再吃。畜牧却要使动物繁殖增加,人们就要关心和了解动物交配与生殖的关系。这样,同时兼营农业与畜牧的人们,就把植物和动物的性交——生殖过程类推到人类,开始了解生殖的奥秘。


与此同时,人类的对偶婚姻也在发展,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越来越固定和排他的性交来往,使人们有可能把女性的生殖与男性的射精联系起来。尽管还不可能知道哪一次射精会产生怀孕,但精液的主人却逐渐可以确定了。男性因此确立了自己在生殖中的地位,女性的生殖魔力破灭了。


那么,这与男女不平等又有什么关系呢?深入到供养制的变化,就会明白了。


大约11000年前,迄今为止的最后一个冰期,维尔姆(又译武木)冰期结束了。但冰期使可食植物和动物大大减少,人类或者奔向遥远的天涯海角,或者挤到宜于生存的某些地区,开始定居和农业生产。这两件事使狩猎时期的供养制发生非同小可的变化。


1.定居生活方式中,男女不再在地理和空间上相互隔绝了。不是女性攀附在男性身上,而是男性被生态环境逼得,不能不与女性共同厮守在一块有限的土地上,如村落。结果,经常的性交成了生活中正常的现象,再也不能作为对男性提供食物的报酬了。女性用以召回远出狩猎的男性的一切性进化和性吸引力,逐渐都没有用,无价值了。


2.农业生产使食物来源更有保障,人在生长过程中的风险更小,定居造成性交次数增加和出生率增长,这些都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生长期内母亲抚育的重要性。尤其在狭小的农业区内,令人担心的往往不再是孩子能否长大,而是人口过剩。现代人类学研究了许多性欲相当弱的原始民族,发现都与后代生长顺利而生存空间较小有关,例如印尼的伊里安查亚地区的达尼原始民族。因此,母亲(养育之母)的地位也就下降了。


3.定居农业使性别分工变化了。在农牧生产中,妇女可以经常与男人共同劳动,生产中的分工反倒比狩猎时期少。但土地是定居农业的命根子,“领土战争”日益决定一个社会的生存。男性由于狩猎的锻炼,垄断了“战争事业”,也就主宰了社会的命运。古老民族的酋长无不是沙场勇将。西欧的骑士、日本的武士、中国夏商周的诸侯,都是靠武力和战功统治同为男性的农民。无法冲锋陷阵的女性,更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的臣民或俘虏。也就是说,狩猎时代人类的生存主要靠生产,男女虽有分工,但对生存的贡献大体平衡;农业时代,生产中的性别分工反倒减少,但生存却越来越依靠武力,靠“与人奋斗”,女性被排除在外,对生存的贡献也就相对更小了。因此,不是男性生来好战,压迫女性,而是战争使男性更强、女性更弱。


三者合一,在以性为纽带的生存、生长、生殖循环的社会供养制中,男性多了些地盘,女性却处处失利,最后阵地只剩下一个:男人不能生孩子。


可惜,却也必然,人类破除了女性的生殖魔力。已在其他方面占上风的男性,当然不能容忍在生殖中与女性平分秋色,于是男性是生命主要来源的观念便确立了,女性则成为被动的和次要的怀胎者。这就宣告了女性的历史失败。


失败的阴影也遮住了科学的眼睛。几千年来人类一直认为女性只不过像土地一样,滋养男性的精液。中医里有“种(动词)子法”。亚里士多德认为,父亲提供了后代的蓝图,母亲只是个孵化器。17世纪的近代医学之父哈维,专门写了《论动物的生殖》,提出“一切动物都来自卵”;但他说的卵,却是鸡蛋那样的东西。


最可悲的是,显微镜刚刚发明的1677年,人就观察到极小的精子,但人体内最大的细胞、比精子大8500倍的卵子,却直到150年后的1828年才被“发现”!


为什么?不是做不到,而是没想到。



从敬畏到厌恶:月经期禁忌的由来与意义


美国性犯罪学家和性心理学家小莫奈,在其《性犯罪的侦察》一书中记载了这样两个案例:可见即使罪犯,也对女性月经怀着无限恐惧。中国历史上,妻妾、嫔妃或娼妓,以来月经为由拒绝性交的例子也极多,而且都使大男子们住了手。


关于月经期的禁忌,以往的学者一般都相信是来源于原始人对血的恐惧。原始人不知道经血为什么流出,不由得把它与受伤和死亡联系在一起,产生无名的恐惧。这种恐惧非常古老,几乎在任何民族最早的文字记载中,就已经作为严厉警告和严格劝禁而存在了。古犹太人的《圣经旧约》规定:“妇人有月经,若与她同房,露了她的下体,二人必从民中剪除。”至少也会“因自己的污秽而死亡”。印度古代法典则警告:“无论感到多么强烈的情欲,不要接近月经开始出现的妻子,不可和她同床共寝。因为人若接近被月经所污的妇女,其学识、精力、体力、视力和寿命完全破坏。”


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原始人又对女性的经血无限崇拜,视若神灵。他们看到女性周期地流出经血,却无损自己的健康,看到月经初潮后的少女焕发出强烈的性欲和性吸引力;看到经血之后带来生儿育女,于是相信经血就是女性特有的性魔力和生殖魔力的代表与象征,相信它必然对全体人(包括男性)有保护和激励的作用。因此,原始人把经血作为生命力之神,在各种巫术中、祭神中和召唤亡灵中大加崇拜。古希腊还有这样的遗风:少女初潮的经血或者初次性交后的经血,具有抵御敌害的无限神力,不须接触便能退之。因此,让一个这样的少女头戴桂冠,站在田里,以抗御冰雹。


那么,人们,尤其男性,为什么对经血由“既敬又畏”变成既畏又厌呢?弗洛伊德解释为怕血和由于“阉割情结”造成的对女性的恐惧。其实还有更深刻的社会原因。看一看男性到底怕什么,即他们认为经血会危害什么,便会一目了然。


一是怕损害食物。非洲扎伊尔与安哥拉交界处的开赛河流域,有一个莱莱族。他们的妇女来月经时,不能给丈夫做饭,也不能捅火,必须叫无经血的女友来帮忙。如果她偷偷做了饭,全家吃了,则只损害她丈夫,却不损害自己和子女。欧洲人则从古希腊时代起就相信,女性经血会使果酒变酸。法国和匈牙利的许多地区禁止经期妇女碰盐罐、炊具和食物。直到科学昌明的1878年,《不列颠医学月刊》还举办了6个月的通讯讨论:一个经期妇女接触咸肉,是否会使它腐烂?


二是怕损害战斗力。新几内亚岛上的山地民族恩加人相信,触及甚至看见行经的妇女,就会在战斗中失利。非洲马拉维湖以北的尼亚基乌萨人认为,经血对男人,尤其对武士特别有害。


这些都说明,已占优势的男性,既要维护自己对战争事业的垄断,又要尽力从食物生产中排斥女性,就把对血的厌恶和恐惧单方面转移到女性身上,使她们成为全社会的罪人。结果,原来是女性骄傲的经血,便成为反对女性的武器。例如,前边讲过的成年仪式上,原始少年无论男女都要割礼流血。澳大利亚和新几内亚的一些原始民族,直到本世纪40年代,还实行这样的男性割礼:从肛门到阴茎割开一英寸,甚至几乎是全长的一道伤口,让血流出来,称为“男人的月经”。只要伤口没有愈合,女性在月经期内的一切禁忌与规矩,被割的男性也要照办不误。这是男性企图学到、效仿或者抵消女性月经魔力的表现,是男权成长,向统治女性发展的表现。男权统治下的农业社会,不但男性不再崇拜经血,女性也被全社会的意识形态灌醉,厌恶和害怕起自己的经血来。我国北方少女往往把来月经叫做“倒霉”,认为这也是女人比男人低一等的重要原因和表现。


月经禁忌完全是男权社会的产物。西方激进女权主义者认为,经期禁止性交是男性压抑女性性权利,表现自己在性生活中的“优越”和支配地位。只要性卫生做得好,经期性交完全正常。她们认为,男权社会对女性经期的保护(例如适当休息,包括把女交通警都换下来),是把女性排除出社会事务的一种手段,是一种性别歧视。且不论说得对错,当今西方社会的月经禁忌确实有所破除了,至少已经没有我国那么重要和严格。



“阴冷”:女性性权利的丧失


19世纪的许多心理学家,相信并宣扬一种“雌89鼠效应”。据说在实验中发现;心理学家从中得出结论,人类女性对性交的恐惧,尤其“初夜恐惧”,是从动物遗传而来的“天性”和“本能”,因此女性普遍有性欲缺乏和性高潮缺乏症状,统称性冷淡。


日后的科学研究指出了这个实验及其结论的错误:任何动物都不可能连续地无节制地性交,都会发出避免性交的信息,不但雌性如此,雄性也一样。例如,雄鼠达到疲劳点后,也会发出某种超声波,向雌鼠表示;我要退出了。(安尼斯科等人1978年发现。)因此,性冷淡并非雌性动物独有,当然也不可能单单遗传给人类女性。


女性性冷淡完全是一种“文明病”,是男女不平等和女性丧失性权利的产物,是男权社会一万年来压制女性和强迫灌输“女子无性便是德”的结果。


前边讲过,女性的性吸引力和性主动权,在定居农业社会中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女性的性活动只剩两个目的:一为生殖,二为取悦和满足男性,这便是女性的性行为准则。由此产生了“双重性道德标准”,即同是性活动,社会却对男女采用截然相反的两种道德标准来衡量和评价。


它又可以“活学活用”:一方面,男性可以拈花惹草,可以在性活动中“猛若蛟龙",女性却必须“金屋藏娇”,在性活动中则是“静如处子”、“款款承受”。另一方面,男性需要时,女性又必须“嗔娇百态,曲意奉迎”,以便男性“姿意行乐”。总之,女性从此毫无自己的意愿与权利可言,成为男性“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简单的性交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女权主义者的愤怒:“文明史就是男性强奸女性的历史”,自有其依据和道理。


这一过程很早就开始了。农业初始的部落中,女性成年仪式的意义已经开始变化了。“成年”的含义变成“这个女子已准备好为男人服务”。第一个与中非的阿兹姆巴斯人生活在一起的欧洲人安格斯,记载了他们的女性成年仪式:


女孩首次来月经时,村里的妇女们便举行一个舞蹈仪式,禁止男性参加。女孩脱光衣服坐在中间,其他妇女围成一圈,唱起歌颂两性生殖器的歌,并教导女孩模仿性交动作。如果女孩动作不完全正确,或者羞怯,老一些的妇女就亲自示范。整个仪式中,妇女们一直唱着叙述一个妻子的一切职责的歌,教导女孩要忠于丈夫,努力生育,还教她种种服从丈夫和使丈夫欢乐的性交技巧。


女性割礼则更紧密地与男权至上的婚姻联在一起。坦桑尼亚马萨伊草原上的部族认为,割掉阴蒂的女人比不割的更高贵,因为被割掉者在性交中不会因性高潮而呻吟叫喊(即所谓“叫床”,本是正常现象)。罗素说:“野蛮人刻意工求稳重。淫秽的概念在人性中根深蒂固。”其实割掉阴蒂以剥夺女性的快感高潮,是男权压迫女性的表现,而不是求稳重。这种习俗在玛雅人、阿兹特克人、印加入和波利尼西亚人中都很普遍。直到40年代,埃及90%少女仍被割过阴蒂或者阴唇。


“原始破身”(人为破坏处女膜)也演变为女性效忠丈夫的仪式。许多非洲部族在实行女性割礼后,“把一个泥制的生殖器,与该女未来丈夫生殖器尺寸相同,弄湿并插入她的阴户。至此,该女便已准备好交给她的丈夫了。”


随着定居农业与婚姻制度的发展巩固,女性在性活动中被压抑,被扭曲的程度也越来越严重。


在中国,《易经》中已有“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之说,认为男性的象征是天,是龙,龙飞舞于天和行云下雨则隐喻着男性性交与射精,是生命的本源。女性的象征是被天统治的地,是地上的母马。天降云雨于地,地上才能万物滋生。此外,还把男性比作太阳,女性比作太阴(月亮)。太阳光芒万丈,隐喻男性的支配权和性活动中的主动炽烈;月亮阴冷黯淡,暗喻女性地位低下和性交中的被动冷淡。月亮的圆缺大约是比附女性的月经周期,因此后世常有“月圆之夜御女,可得贵子”之说。《十三经》中还有其他一些比喻,例如,男为熊,生长在山上;女为蛇,生长在穴中。这不仅是喻指两性生殖器,也是指男性刚阳雄壮,女性则卑微阴冷。


中国远古这种以自然为本的性哲学观念,固然有其顺乎自然规律的好的一面,但这种简单的类比从此定型,传于后世,形成“天命不可违”的民族心理定势。这应该说是中国传统社会中,男女不平等和压抑女性尤为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古代印度,对女性“献身”的要求表现得更突出一些。约公元1世纪到6世纪成书的《欲乐经》中,有所谓“64内能”,即64种性活动技巧。其主要内容就是男性如何寻求和获得性高潮与性快感,女性如何尽力为之服务。其中还专门有一章论述妓女卖淫的技巧,不厌其详。更有甚者,巴冈果族竟然不准女性在性交中说“时间太长了”。


综观各民族的历史情况,可以说女性性权利的丧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不得主动产生性要求,不准首先和主动发起性行为。


2.不得在性交中要求或者实现自己的性高潮。


3.不得表达任何性的信息或感受。相反,如果男性,尤其丈夫,提出要求,女性又必须尽心尽力地反其道而行。


所以直到现在,男权强大的社会中仍可以发现两种普遍现象:一个是,女性的性欲旺盛期一般在30—40岁,甚至更晚。因为只有到这时,她们才完成了社会强加的三大使命——结婚、生殖、养大后代,才能挣脱出社会的心理束缚,显示自己原有的本色。


另一个,女性的性欲强弱和感受能力高低,主要是被她所献身的男性支配和调节的。对一对男女来说,男性总是要求女性婚前贞节、婚后热烈,即“婚前如修女,婚后如妓女”(当然只对丈夫)。对一个社会来说,男性又要求妻子们贞节,-妓女们热烈。因此,各种文化都既歌颂处女之纯洁,又歌颂妻子之体贴;既严责通奸,又崇拜妓女;两性性心理差异的形成女性性权利丧失之后,男权社会据此派生出种种新的性别差异、新的性心理和性观念,一直延续到如今。


1.男性性欲强于女性。


如果从纯粹生理学角度来看,女性性欲应该更强一些,因为她们一没有性交后的“不应期”,可以连续多次性交;二有比男性更多一些的性敏感部位;三因身体更柔韧,耐力较强而可以做出更丰富多样的性行为。但因为女性丧失了性权利,所有这些就没必要、不被允许,甚至被反对和压制。结果,近万年来,人们(包括女性)不但公认男性性欲更强,而且由于长期的心理灌输和熏陶,女性也就真的性欲低下了。性欲强盛成为男性的独有骄傲,成为他们维护自己权力地位的手段。最明显的莫过于:以暴力强奸来表达和发泄自己的支配欲望的,全是男性;而不管什么样的女强人,都是通过性以外的手段和途径来表达它们的。


男性深知性欲强的社会统治作用,因此古今中外曾有过,而且仍然有成千上万种“春药”,但几乎都是“壮阳药”,激发女性性欲的极少不说,用也用于诱奸和妓女。同样,男性把自己的生殖器视为至宝,“宫刑”(阉割男性)因此是仅次于处死的惩罚。美国小说《根》中,一个身为奴隶的男人,也宁可被砍掉一条腿,而不愿被阉割。直至今日,西方人形容股票市场行情时,仍用“坚挺”来表达好,“疲软”则是坏。可见性无能是男性最害怕最为耻的事。


男权社会的长期灌输,使女性也接受了这样的观念。如果弗洛伊德说的女孩的“阴茎羡慕”是普遍现象的话,那也是从女性丧失性权利后才产生发展的,而且必定主要表现在下层人民的女儿中,深居闺阁的小姐们是看不到什么人的阴茎的。


2.男女性信息表达方式和对性信息的感受不同,甚至往往截然相反。


在原始人那里,这种区别本不存在。几内亚的摩图·帕普安族的男性求爱时,要坐在女性膝头。杰拉里亚族是互相拥抱下体。有的学者总结了18个原始民族的情况,其中有5个必须是女性首先向男性提出性交要求;有8个是双方都可以提出,但男性不得直接拒绝女性的性交要求,还有5个则必须由男性提出。在新几内亚的阿拉帕斯人中,男女都不具有性侵犯倾向,心理和气质差异也很小。他们认为性别不是一个重要的划分,也不带来什么特别的力量。


但在农业文明中,男女性心理差异却极大。在西方传统中,男人拍拍女人的肩膀,往往是表达赞赏的意思,而女性却认为具有性要求的含义。一般说来,女性把性信息的范围扩得较大,也更敏感些。这是因为女性长期以来只是男性的性玩具,而女性又极少能体验到其中的乐趣,便对这种单方面的主动十分警觉,力图早些发现,以便尽力保护自己。


这也难怪。1977年4月,美国《新女性杂志》调查发现,在女权主义初步胜利的今日,少女在成长过程中,只有15%没有受到过男人的性骚扰。骚扰者5%是朋友或亲戚,只有25%是陌生人。被性虐杀和性摧残的女性中,80%认识凶手。当今尚且如此,以往绝对男权统治的社会中更可想而知,她们怎能不对任何男性(包括亲友)时刻保持戒备状态呢?


3.男性重视直接性交,女性则强调爱抚和心理感受。


现在有一句时髦但片面的话,叫做男人要性爱,女人要情爱。这也不是人类生来就有的。非洲原始的麦鲁人,男人向女人求爱时,要不断爱抚,情话绵绵。有的民族要经过十几个步骤。只是男权建立后,没有必要再屈尊去抚爱自己的性玩具,而女性既然无权享受性乐趣,就盼望着男性在其他方面给予一些补偿,双方便都形成了相应的心理与行为定势。意大利小说《历史》中曾描绘了女性的这种可悲境况:一群法西斯士兵轮奸了母女俩,那女儿对其中不那么粗暴的一个竟有些感激。但他们却枪毙了她们。


4.女性天生具有母性和母爱。


这是各农业民族普遍都有的观念,歌颂母亲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计其数。它们都把母亲描绘成温柔、慈祥、善良、体贴的人物,赞美她勤劳、顺从、牺牲。那么有没有赞美母亲性欲旺盛,性活动较多的呢?恐怕一个都没有。如果有,也会被人们骂得狗血喷头,因为那被认为是玷污了母亲的光辉形象。


在调查中,许多男女青年都对我讲过,他们一旦得知或推想到自己的母亲也曾或者正在与父亲性交,“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难过,只是想到不这样就不会有我,才稍微好受一点”。


为什么?因为数千年来的男权农业社会,正是把女性看作生殖工具,用母性和母爱来否定和剥夺女性的性权利,并不断地把这种观念灌输给下一代。女性由于亲自哺育抚养后代,感情上自然更亲近一些,但绝不能因此而人为地强迫她们放弃自己的性要求,那就是否定了女性的基本人格。以往母亲的形象,是男权按贤妻良母标准塑造的,用来为自己服务。


5.一切性罪恶都归于女性。


这表面上与男性性欲强和男性主宰性活动相矛盾,其实它们的前提是一致的,即女性不能有,更不能表达性要求,否则必有罪恶,必出祸乱。


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直到今日中国,仍有人把不生育或者不生儿归于女性,仍然相信妻子性欲强就会把丈夫“累死”,甚至“白虎”(女性无阴毛)也能“克夫”。北方民谚说;“没屄想屄,有了屄怕屄”,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还不够;男权社会把这种归罪法扩大到社会一切活动,尤其政治上。《易经》上堂而皇之地写道;“阴疑于阳必战”。后人解释为;“阴盛为阳所疑,阴乃发动,欲除去此阴,阴既强盛,不肯退避,故必战。”可见男权社会多么恐惧“阴盛”。后世把妲己等女性视为亡国之源,时刻提防“美人计”,都深深渗透了这种观念。尼采在《善恶的彼岸》中更富于联想,他说:“如果女性有爱好学问的情况,则通常都是她在性的方面有某些异常。”



性构造差异是女性特殊心理之源吗?


前面谈了两性不同性心理形成的历史过程,着重说明的是社会文化所发挥的作用。但是无论在西方还是在我国,都有不少人认为,男女之间在性构造上的差异(主要指外生殖器及其功能的不同),是造成男女具有不同心理特征和性格素质的直接与主要原因。也就是说,由于男女这个差异是天生的,不可改变的,因此他们在人格与人性上的差异也是天生的、不可改变的。最早提出这个理论并成为其代表者的是弗洛伊德,随后许多人奉若神明,就连西方著名女权主义理论家西蒙娜·德·波伏瓦(波娃),在其巨著《第二性——女人》[1]一书中,也接受了这一理论。鉴于弗洛伊德的著作大量翻译介绍到我国,波伏瓦的书也在我国引起很大反响,很有可能使这一片面与失误的理论占据我国思想界与妇女理论界,因此很有必要在此加以分析与批评。


[1] 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12月.但书名应译为《二等性别》。



弗洛伊德在其《论儿童的性原理》(1908年)一文中,首次明确地提出了女性心理上存在着一种“阴茎嫉妒(或羡慕)”的理论。随后在《处女的禁忌》(1917—1918)、《论肛门性欲中的本能转化》(1917)、《恋母情结的消除》(1924),《对两性解剖学差异的某些心理学推论》(1925)、《女性之性》(1931)等一系列论著中,弗洛伊德建立了一个理论体系,用生理上,尤其是外生殖器解剖构造上的不同,来解释两性的性心理差异。这是他的性学理论乃至整个精神分析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男女幼儿的身体构造上,唯一的差异就是男孩有阴茎而女孩没有。幼儿在成长中,首先对自己的身体构造感兴趣,进而注意观察他人的身体,并与自己比较。结果,不论男女,首先发现并在心理和无意识中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有无阴茎。男孩不但有阴茎,而且可以站立排尿,可以随意支配尿柱的喷射。这对幼儿来说,是一种了不起的本领和成功,因此男孩自幼就对自己充满自信心和自豪感。成年以后,男性没有月经的拖累,在性交中又是主动的插入者和抽动者,这就更加强了他的自信,培养出男性所特有的坚强、自豪和积极进取的基本性格特征。反过来,女孩自幼就发觉自己没有阴茎,似乎身体构造天然缺欠。她必须服从大人的旨意,委屈地蹲坐排尿,也享受不到支配尿柱的乐趣。结果她不但对自己缺乏自信,产生终生的无意识自卑,而且终生对男性无限羡慕和嫉妒,却又无法改变身体构造的现实,于是形成谦卑,软弱、自责和被动的性格特征。成年过程中,月经对女性是沉重负担,似乎时时刻刻在提示着她所特有的生理上的不利。性交中她又是被戳入者,经历了处女膜破损的疼痛和失血之后,还要长期任凭丈夫摆布自己的身体,由他决定性交的时间、地点、方式、频率。这一切都加重她的软弱与依附性格,使她首先在心理上无法与男性抗衡。


弗洛伊德的这种理论,在历史的当时,不但是性学理论上的伟大建树,而且为西方妇女理论和妇女运动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这是我们在批评它之前必须着重强调的。尽管弗洛伊德本人反对别人强调其学说的社会意义,但他的理论至少为妇女指明了两点:


1.女性的心理素质较差,来源于幼年的生活环境和所受教育。也就是说,是既存社会造成的。(当然,弗洛伊德本人除少量提及社会文化环境外,既没有这样推论,也不感兴趣。他觉得这不属于自己的学科范围以内。)


2.既然社会能造成女性心理现状,女性也就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心理训练来改变它。


正因为弗洛伊德的学说中潜含着引出上述推论的可能性,所以先进和激进的女性理论家热诚地欢迎它,把它作为妇女理论的学术基础,并据此在本世纪50年代前掀起妇女理论研究的热潮。德波伏瓦的《第二性》也是立足于弗洛伊德性心理理论的。


但是,弗洛伊德性理论中也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陷——生理宿命论。既然男女性心理差异从根本上来说源于性生理构造的不同,而这又是天生的、不可改变的,那么女性的自强努力终究不是白费劲吗?波伏瓦正是因为解决不了这个逻辑难题,所以在她的书中,批判与号召多,指路和办法却少得可怜。人们把她的书尊为“西方妇女运动的圣经”,不但因为其分析解剖犀利,恐怕也因为她提出的解决办法太少太单薄,也像《圣经》末尾的《启示录》那样含糊不清、莫明其妙,而且也是那么不成比例的短短一段。


弗洛伊德、德·波伏瓦以及早期妇女理论家的最根本认识失误在于;他们只注意和强调了男女在性生理构造上的差异,而且不免有些夸大;却没有注意另一个方面:男女性构造尽管有差异,却是同质同量地相对应的。因此这种差异本身就是平等中的差异,而绝不是一高一低或者一优一劣的差异。这种差异所产生的心理反应也是男女相同的。


在幼儿期中,男孩有外露凸出的阴茎,很显眼;但女孩也有同样显眼的大阴唇闭合时的缝式形状。不但女孩注意它,男孩也非常好奇地注意它。女孩时常自己扒开阴唇探究其内部构造,而且时常骄傲地向男孩显示其丰富内容。男孩夸耀自己的阴茎时,女孩会反唇相讥:“哼!我们还有这个呢。你有吗?”男孩对女孩的阴唇及其内中奥秘,同样羡慕不已,时常主动要求女孩让他们观看,并自惭形秽。这样的话、这样的事,作者曾多次听到和观察到,许多书籍也有记载。因此,在儿童看来,阴茎与阴唇缝同样引人注目,同样值得观察。儿童对任何自己所没有的东西都会产生羡慕,对任何得不到的东西都产生嫉妒乃至怨恨。所以,男孩同样会对女孩的阴唇缝产生羡慕和嫉妒,同样会因自己没有而沮丧或者自卑。作者亲眼观察到:3个男孩与2个女孩,背着人在一起比较各自的外生殖器,历时约15分钟,而且是男孩首先提议的。最后男孩们却悻悻而去,并且喊着:“以后再也不跟你们玩了!”这是对女孩优越的惩罚和对自惭的弥补。男孩对女孩阴唇缝由羡慕到崇拜,可能造成他成人后的摩擦癖。某医生在幼儿园和小学就喜欢抚摸女孩外阴,成人后由于环境诱发而变为在公共汽车上摩擦异性躯体。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弗洛伊德所说的,而且确实存在的、普遍的女性“阴茎羡慕”的性心理状况呢?社会文化使然。任何生活在既存男权社会中的父母、教师和成年人,都必然会自觉不自觉地按照社会准则来培养儿童,纠正或者教导他们的行为与感受,压制男孩的自卑和女孩的自信。这尤其是通过潜移默化的行为限制来达到的。女孩扒开或者观察自己的阴户会受严厉谴责,甚至稍大一点就不允许暴露阴户。美国小说《血腥豪门》中描写过,一个女孩因向许多小男孩显示阴户而被判为不道德,送进教养院,成人后当了妓女。


相反,对男孩的行为管束却相当松。直到5岁左右仍允许他当众撒尿,直到再大仍有人赞美或者抚弄他的“小鸡鸡”。本来男女儿童对性和生殖器的好奇心,并不比对一个玩具或者任何一种新鲜现象的好奇心更大,恰恰是成人们的行为限制与行为指导,使他们对此的心理感受格外强,对成年后基本性格的作用特别大。


(顺便说一下,中国传统的礼教社会中,对男孩的性好奇与性裸露也是管束极严的。中国传统男性,尤其中上层人士,所以缺乏刚烈、勇武与坚韧的性格特征,这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当代女性难于“寻找男子汉”,不是因为“男性退化了”,而是一直就很少产生“男子汉”。)对男女儿童的不同行为指导,来源于数千年乃至万年来农业社会中的男权和男性崇拜。


更重要的是,社会在限制性知识和性信息传播的同时,也就削弱了男女之间的相互了解与认识,使他们处于性封闭状态中。男性不了解女性在性构造上的同质同量对应,只能在男性崇拜的气氛中孤芳自赏。女性也不知道男性性构造上的弱点(易于受伤、受气候和环境影响大等等),只能在女性卑下的熏陶中盲目崇拜对方。即使有了解与交流,也是不断转达着经过男权社会筛选的信息,加强固有心理定势。历史证明:凡是不利于男尊女卑的社会体制的任何性信息,都会被社会禁止传播,或者贬斥和压制到社会底层的亚文化中去,绝不许在主文化中存身。传统中国把任何表现女性的性魅力和性能力的艺术,统统斥为“淫词艳曲”,统统不准登大雅之堂,不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吗?因此,也就不必奇怪:为什么直到如今,“知书达礼”的中上层男性中,绝对男权主义者反而比“芸芸众生”的普通男性中更多。问题不仅在于“教育"男性,更在于更新教育本身的内容。


分析了幼儿期以后,对男女在青春期和性活动中性构造的同质同量对应,及其产生的相同心理效应,也就很容易明白了。女孩的月经初潮,对应于男孩的首次遗精。女孩对初潮迷惑和恐惧,男孩也同样对遗精不解和害怕。在前来性咨询的65名25岁以下男青年中,除询问一般性知识的外,要求解决遗精恐惧的占41.5%。有的男孩竟因害怕遗精而自己割掉阴囊。除遗精对应于初潮外,男孩比女孩还多一层苦恼与恐惧——手淫(女孩中比较少)。这在来咨询者中占17%。


女孩对乳房发育的迷惑和惊恐,对应于男孩对阴茎发育后是否达到“应有尺寸”的担忧与焦虑。女孩对首次性交中的疼痛顾虑过多(否定式期望),男孩也同样对自己能不能、会不会性交或者做得好不好,感到过多的担忧。凡是对未经验的事物期望过高,无论肯定式或者否定式,都会造成同样的焦虑与压抑。


性知识咨询中,女孩关心的是如何在新婚之夜保护自己,男孩关心的是性交的具体方式与体位。表面看来,一个被动软弱,一个主动刚强,相差甚远,其实同样是焦虑,对性的心理压抑同样强,由此可能产生的性交失败机率也同样大。因此说,青春期性发育,无论对男女都是同样难以度过的关口。如果能排除社会文化的作用,性生理变化造成的心理变化,必然是男女对应而且相等的。


性活动中的男女,不但生理构造上同质对应,行为与感受上也同质对应。在生理上,阴道前三分之一(高潮平台),对应于阴茎冠状沟,都起到增加摩擦刺激强度的作用。如果说不对应和不同量,那么女性有可能比男性更强一些,因为她多一个感受器官——阴蒂。男女的性反应周期也基本相同,而且女性还稍强烈一些,因为她的消退过程平缓,没有“不应期”。在性交行为上,女性完全有可能做出与男性对应,而且动作量相同的行为,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被动与消极。女上位一般来说就是女性更主动更积极。其他方式中女性也可以做到这一点,例如收缩阴道、加进手刺激等等,都可以主导整个性交过程,促进或者抑制男性的性反应。现代性治疗学中就大量运用这些方法,来克服男性性障碍,而且成效卓著。因此,从性行为动力学和性心理动力学来看,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谁必然主动的问题。


再进一步说,男女的性高潮感受也是同质同量的,无论谁主动谁被动,只要双方都能达到性高潮,其心理与生理效应就必然是相等相同的。弗洛伊德的时代,女性还没有重新争取到自己的性权利,男上位还是唯一合乎道德的性交方式,因此,弗洛伊德过分强调女性在性交中被插入的感受造成自卑心理。


其实这是一种片面观察与解释。男性性交时也常常紧紧地抓抱或者挤压女性,为什么他获得的就一定是占有满足,她却一定是表达依附感呢?为什么男女都感到插入动作是男性身体“侵入”和损害女性,却不认为这是女性阴道“俘获”或者强行“吞掉”阴茎呢?在医疗实践中发现,某些男性产生性交障碍,尤其是厌恶性交时,确确实实感到性交是“丧失自我”,是被女性制服,是不得已而臣服她。这是因为他在正常状况下,是按照社会规定的准则来理解和感受性交的,因而充满自信反应。一旦他厌恶性交,本身就已经违背了社会的规定,所以他也就感受不到社会强制要求的心理效果。在男性的阳萎与早泄中,有相当多的人就是由于害怕或顾虑自己达不到社会习俗所要求的那种坚挺与持久,造成焦虑与障碍,结果真的就做不到了。也正因此,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的性治疗学著作一出版,许多人看了它,明白自己的障碍的原因,结果不需治疗就恢复正常。


由此可见,弗洛伊德所说的,并且当时确实存在的那些心理反应,并非性交中男女的不同行为直接造成,而是社会通过筛选信息来支配人的性行为和心理感受的结果。西方女权革命以来,多数女性争取到了性权利,不再接受男权社会筛选过的性信息的灌输,结果她们一生中性生理发育的过程并没有改变,性构造和性活动方式也没有改变,但那些柔弱卑微的传统女性心理特征却基本上消除了。弗洛伊德的这方面说法已成为历史笑谈,只能供史家研究。德·波伏瓦朦胧提出的“自然差异中的平等”,至少在性方面已初步实现。生理宿命论已然被女权革命的实践无情地打破了。鉴于我国相当多的女性还在相信这种生理差异决定心理差异,又决定社会地位差异的失误理论,新翻译的弗洛伊德与德·波伏瓦的著作又无意中在推波助澜,很有必要大力宣传男女性构造与性心理的同质同量对应。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再深究一步,作为当时理论家的弗洛伊德和德·波伏瓦,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明显的失误呢?这不仅是简单的时代局限或者缺乏社会实践依据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由于他们都不自觉地受到男权社会文化的影响,用两个性别绝对割裂的思维方式来研究问题。他们的共同思路就是:首先分别地考察男女两个性别的各自状况,总结出“男强女弱”这样一个基本前提,然后到男女各自的性构造和性生理发育过程中去找问题的原因与根源。


这样一来,他们便不由自主地只在男性那里寻找他之所以强的原因,只在女性那里寻找她之所以弱的原因,凡是不能证明这一点的或者相反的事例,就都被有意无意地忽略掉了。男孩羡慕女孩的阴唇缝、蹲坐式排尿及女性发达乳房;以及我们上面所举的相反的例子(还可以举出许多),两位学者不是不可能发现,而是没有去想,没有去找;或者按照社会一般标准,把它们“省略”了,或者归于“反常性心理与性行为”。(这种“反常”标准,至今仍是人们研究性问题时的巨大障碍。)也可以说,两位学者从不歧视女性或者唤醒女性的立场走出来,却按照社会灌输给他们的思维方式前进,最终走到生理宿命论这一实际上维护男权统治的结论上去了。换言之,他们不自觉地充当了男权社会筛选信息的工具,只不过方法和理论最新而已。


如果我们抛弃传统的两性割裂的思维方式来看问题,结论就会更符合实际。首先,我们要忘掉性别这个概念,再也不用它来对人类个体划分归类,而用其他标准来划分,例如用社会阶层和群体。然后我们重新考察一下,处于不同阶层和群体中的个人(不论男女),他们的性构造和性生理发育过程究竟有什么不同,由此产生的性心理状况又有什么差异。结果,我相信必然会发现:不同的社会阶层的生活环境,对该阶层内每一个个人的性心理状况所发挥的作用,远远大于不同性别所产生的作用。也就是说:同一性别的,但是生活在不同社会阶层中的个人,他们之间的性心理差异,要远远大于同阶层但不同性别的个人之间的差异。鲁迅的名言:“贾府上的焦大也不会爱林妹妹的”,就是说的这个意思。男女总要相爱,但至今那种“门当户对”的恋爱择偶观却很少削弱,也是这个道理。假如我们再用受教育程度来划分人群,就会发现;程度较高的男女之间,性心理状况差异较小,就连各自的性活动方式也区别不大。但是,卓文君与一个村妇之间的性心理差异,却远远大于她与司马相如之间的性别性心理差异。总而言之,只要我们不用性别为标准,来衡量任何两个个人的性心理状况,都能发现两人的差异极大,而且与他或她所属的性别的性生理构造,没有多大关系。极而言之,隋炀帝与武则天都以“淫乱”著称,他俩的差异大呢,还是隋炀帝与无力娶妻的男农民,或者武则天与嫁不出去的村女之间的差异大呢?而这两组人的性别生理构造却是一样的,心理差异从何而来?


再进一步说,传统思维方式所说的两性的性生理差异,究竟指什么呢?显然指的是生殖器的构造不同和生殖方面的功能不同,而不是指从事性活动的功能的不同。因为两性从事性活动的功能恰恰是对应相等,而且必须是性激素(男女都分泌雌雄两种性激素)的分泌达到一个相等的量时,才会具备性功能。更重要的是性功能的个性差异也大于性别差异——一个性欲亢进的男子与一个性无能的男子之间的差异,大于一个性功能正常的男子与一个性功能正常的女子之间的差异。生殖方面的性别差异也只在于由谁来怀孕,而精子量正常的男子与精子量过低的男子之间的差异(对怀孕结果来说),也大于前者与卵子量正常的女子之间的差异。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按照性机能程度的高低或者精于和卵子量的大小,来判别和归类任何一个人类个体呢?为什么不把心理与性格特征也归因于此呢?为什么忽视同性别的个体差异,却强调异个体的性别差异呢?


那么上边所说的一切,是要让人不分男女吗?不是。它只说明:


1.影响和制约人们的性心理乃至性格特征的,绝不只有性别区分这一个因素,它也绝不必然是最大和最根本的。同性别的不同个体之间的差异,往往大于异性个体之间的差异。


2.研究和对待性问题时,不应该首先,更不应该仅仅用性别来衡量和归类。凡这样做的男性心理学或者女性心理学,都不免是片面的。


3.因此现存的一切“女性特有”的性心理和性格特征上的弱点与缺陷,都不应归之于“谁让我(或她)天生是个女人”。任何对男性整体的崇拜和对女性整体的卑视,都是没有道理的。


4.任何一个女性个体都有可能,也有权利通过自己努力,来改善除了性外的、任何其他影响性心理状况的外界因素,使自己的性格特征真正达到与相当多的男性个体相等对应。所有女性自觉这样做之时,便是男女两性整体上实现差异中的平等之日。


5.这种前景绝不是什么“男性化”或“女性化”,而是所有人类个体都充分发展,并推动社会进步。


6.重视不分性别的个体差异,而不仅仅归于性别的观点,有助于我们解释和解决所有“反常性心理”和“反常性行为”的问题。


当然,这—点我们放在第八章中再谈。


总而言之,传统思维模式错就错在:他们谈抽象的人与性时,其实指的只是具体的男人,忘记了另一种具体的人——女人;但谈具体的人与性时,却又硬把人割裂成对立的男人与女人,忘记了两性作为人所共有的抽象性质与对应性质。凡是持这种思维方式的人,就是大男子主义者,不论此人对女性是捧还是贬,是“白马王子”还是“大丈夫暴君”,而且,不论此人是男还是女。


德·波伏瓦著作中的男权倾向,就是在于她依然用传统思维方式来观察人类性别问题,只讲差异和对立,不讲同质与对应。如果以她对当时女性的责难和鲜血淋漓的解剖来指责她,那可真是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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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整理:刘丹 祝璞璞

图文编辑:王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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